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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0月20号到一家餐厅工作,面试的时候经理说在10月31到明年3月31号不接受辞职 如果要走的话要扣最多200的培训费(我们要押200的工作服费用 200的培训费)店里的员工都没有签合同 现在我想提前回家 交了辞职申请 但是不让我走 我们的员工手册上说 如果在标准服务期限(6个月)内辞职 要扣200元 我在想 是不是没签合同 这个员工手册就没权利 来决定我的走或留 而且这也只是个内部文件 不具备法律效力 所以他扣我200元是完全不合法的? 或者他可以说以前提醒过我说要扣我钱所以他就有这个理由来扣我钱吗? 谢谢!!

合同纠纷
2010-01-14 15:41: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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