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10月8号一次性付款购买了一套住房,但三个多月过去了开发商还没有把预售合同拿去备案,我现在手里只有开发商开的收款收据和银行转帐凭证。心里好着急,请问我该怎么办,能要求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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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按照签订的合同,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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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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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作为买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从而履行了双方预售合同约定的买方义务,作为卖方的开发商如果违反了预售合同约定的卖方义务则构成违约,你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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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备案,但不能以未备案而退房,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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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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