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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买了本村某人的一处房屋(有收据和合同),而现在我们这里听说要开发,房屋会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现在事主却说第三方现在要求归还房子,自己做不了主。还拿补办的房产证要挟我还房.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0-01-09 15:21: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需要弄清楚该房屋在当初卖给你之前到底是谁的,如果确实是第三方的,那么卖房给你的人就是无权处分行为,你有可能需要把房子还给该第三人,然后追究卖房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当初卖给你之前房子就是卖房人的,那么你们的买房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
  • 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你可以起诉他,对于你们签的合同只要是在正常的法律程序下签的就是收到法律保护的,供参考!
  • 如果你们的合同有效的话,他不能反悔。你可以起诉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确认合同有效。否则,到时补偿的话,你会被动的。
  • 房屋问题较复杂,三言两语难以说清。面见律师咨询
  • 建议找律师进一步说明情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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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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