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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承包了一工地钢筋加工业务(没有签订合同),甲方提供主材(钢筋),其他材料我们自理,业务做了一半,场地负责人和一领工人员突然被当地派出所抓去,后来去派出所询问,派出所告知他们犯了盗窃罪。说他们没有经过甲方允许把废钢筋头卖了,他们自己也承认卖了,而且有收购站老板作证。可我们知道当时是甲方没有及时结算拖欠加工费,造成当事焊材和生活费紧张,他们两人就私自把场地上的废钢筋头给卖了,得款买了焊材和伙食,没有私装腰包。现在他们被刑事拘留了25天了,我们找老板去处理,派出所说得交50000保释金,否则就等着判刑吧。甲方一直拖欠我们工钱,因没有领工的我们工人也走了大半,结算更是困难,哪来这么钱保释啊!求教大家,他们这样到底能不能构成盗窃罪啊?领工抓了我们的工和谁核对啊? -------------------------------------------------------------------------------- 上传附件 问题补充 提高悬赏 无满意答案

刑事案件
2010-01-07 17:39:5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经过甲方允许是事实,但是不是通知过甲方?这个情况很重要!
    工资你们可以根据证据走法律途径解决!
    建议尽早委托律师出面解决
    需帮忙可电话联系
  • 我认为涉嫌盗窃。工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甲方拖欠的加工费你们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索要,不能以欠加工费为由卖废钢筋,如果数额较大,我认为构成盗窃罪。其他问题可以打我的电话。
  • 构成盗窃罪,可委托律师办理,争取缓刑,至于工程款工资,可提供相关证据,通过诉讼途径要回,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 需到公安机关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详情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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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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