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问题,我在这家工厂已经6年啦,05/07年签过2次一年期限的合同,在08年到现在,工厂就没有在同我签过合同,我现在仍在这家工厂上班,现在是不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
如果工厂不同我签合同,我能通过什么途径解除现在的劳动关系,我可以向工厂申请什么样子的经济赔偿?
以上问题。
请给些参考和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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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08年开始,未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应该支付二倍工资。一年后,公司还未签劳动合同,视为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管你与公司是否解除合同,公司都应该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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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劳动合同不知你是否留有原件?如果你有原件,08年后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可要求公司与你签订,同时可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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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要求工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要提前30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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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