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因有外遇,和我提出离婚,在我不情愿的情况下我们协议离婚。离婚时无财产纠纷。因我们的住房是我们结婚登记前我父母买的,婚后我们除了共同的工作收入外并无其他共同财产。但离婚两个多月后她又找到我强迫我给她写了一张10万元自愿赔付的欠条并强迫我把欠条的日期签写为协议离婚当天的日期。但我没有给她,现在她却以此为据向法院起诉财产纠纷问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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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没有给打此欠条可以不予支付,对方起诉您可以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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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给她写欠条的话,那么即使她向法院起诉财产纠纷也是没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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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对方有什么证据?积极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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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供证据,否则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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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用担心,从你介绍的情况看,对方并没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法律依据。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后对方因财产纠纷再次起诉要求分割的,法院会立案受理,受理后如果没有发现离婚协议存在胁迫、欺诈等行为的情况,法院会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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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欠条,恐怕会对你不利,你需要举出相反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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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