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父亲(已去世),母亲,哥哥(农户),妹妹(非农户,但户口所在地在该处房产)
农村宅基地一处,自建房8间。有政府相关批示证明,所有权为父亲(户主)
父亲和母亲离婚后,法院判决,每人4间房,并一直共同居住。后父亲去世,妹妹出嫁,该处房产一直由母亲和哥哥嫂子居住。没有办理相关过户及继承手续。
现在该处宅基地面临拆迁补偿,想咨询:
关于父亲留下的4间房子,是否该有兄妹共同继承
如果是,是否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证明房子和宅基地的所有权
拆迁时,兄妹是否应得到相同的补偿
母亲的4间房子是否和兄妹暂无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