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属怀孕32周,检查为双胞胎,因高血压入院治疗,十天左右后因腰痛同时伴有高血压做剖腹产手术,术后大约3小时出现出血症状,后据家属描述,在病房抢救40多分钟,期间,患者伴有抽搐症状,医生还是在病房采取按摩等治疗,后家属找来该院院长,院长训斥几位医生和护士,并立即进行子宫摘除术,后转入县ICU,诊断为DIC,和急性肾衰,并下发病危通知单,次日转入市医院,继续在ICU病房,医生接诊后描述病情:肺功能障碍,血液出现DIC,急性肾衰,胰腺肿大等。请问律师:我现在怀疑是第一次抢救时,医院等到院长到来后才做出摘除子宫手术,此前在病房所谓抢救达40多分钟,且在病历上改位25分钟,为此家属深表怀疑,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现在病人仍在ICU,每天医药费近万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