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公房动迁,安置9个人,总金额241万元,我一家3口,应享有份额80万,现法院调解考虑我外婆是承租人要年纪大了,只分割我72万元,8万元分给了他们,问题1.法院这样调解是否合理? 2.如果不服在起诉是否有意义有好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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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做法是情的问题,而不是法的问题。不过,既然已经在法院达成调解,您已经丧失上诉权了,也不能再行起诉。只能申请再审。不过说实话,个人认为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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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如果您签字就有效了,如果没签字,法院应当依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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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如果不愿意可以不同意这样的调解方法.如果已经签字确认,达成调解协议,是不能上诉或再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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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然有权拒绝此种调解方案,接受调解了8万元就不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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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