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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最近购置了一套二手房,卖方是已婚人士(未离异,其老婆在外地),结婚后购买的房子,房屋产权证上面标有:占有房屋产权份额“全部”,现在不欠银行贷款。我们在房管局和交易中心交易的时候,工作人员也没有提出上面异意,房产证目前正在办理中。我想知道的是:卖方需要他老婆签字或者申明什么不?如果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万一卖方的老婆又反悔,新办理的房产证是否生效?谢谢专家给予解答。

房产纠纷
2009-12-25 14: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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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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