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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10月份买了一套78.12平的商品房,当12月份通知我拿钥匙时却说少了我(6.39)个平方,当时签合同时在面积误差上有2个选项,《1》当面积产生误差时,多退少补《2》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正副3%少出的应该双倍返还。可合同是直接打印的《1》我并没有选择,于是我找他们的经理了,最后经理答应我,少我的面积按照国家规定双倍返还给我,可在算帐的时他是这么算6。39乘以2950。36/一平方的价钱(应退),另外他就用3。39乘以2950。36,最后给了我28855元+应退税,当时我没想到算错就领钱签字了,事后回家想起不对我的房子没有100个平方,而少我的4个平方也并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双倍返还,再去找那位经理,他说我拿了钱签了字就这样,我想请问一下我找他要钱合法吗?

房产纠纷
2009-12-24 22:07: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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