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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于2005年在农村修建了新房,当时未办理房产证,当时交2100元钱给村里,交500元给市土地管理所,匀有收条。这几年农村一直未办理房产证,今年村里又要求办理房产证,说是省里的人还来村里开过会,也去量过房屋面积,面积在150平方左右,村书记说按国家规定,国家收取20/平方,村部再收20/平方,按我家的房子面积要6000元左右才能拿房产证,现在村书记天天来摧钱,今天还说如果不交钱还要罚款,而且之前交的钱都不能算,请问国家到底是否有这样的规定?村干部是否有权收20/平方的土地款?现在爸妈天天在家急得不得了,迫切需要高人指点,多谢!

房产纠纷
2009-12-18 10:01: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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