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合同问题。从我2005年来这个公司上班就没有签合同,2007年时给我一份空白合同让我签名并写上三年期限就拿走了,我手里一份合同也没有。找公司要过多次也沓无音讯。请问这是不是违反劳动法,是哪条?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2)保险问题。从2005年上班就没有给我上过保险,大概是2008年我找过领导,因为我们公司注册地在深圳,领导说如果上了保险转的时候可能转不过来,如果不转就充公了。所以后来我就没有再要求。直到现在还没有给我上保险。请问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谢谢!
(3)加班问题。我从2005年上班起就每周上6天班,而且从未给过加班费,而且平时加班我算过了也有47.5小时。请问我应该如何操作,才能保障我的权益。
如果我和领导协商不成,我应该如果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仲裁请问需要什么证据?如果上诉我应该怎么操作?麻烦您回答一下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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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合同书中的三年是从哪年开始到哪年结束的?对于保险问题和加班问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因为单位手中有你签字的合同,你很难再主张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了,你的问题讲得不清楚,可以电话咨询我,以便给你出具更加完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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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律师,但是我教你个办法,你可以找有关领导谈话,把空白合同和加班保险这些事都谈出来,然后做个录音。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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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公司违法事项太多,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加班费、保险以及双倍工资。主要找关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加班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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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做法违反劳动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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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