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乙方通过中介公司签订了买卖购房合同,已交定金。可房主以各种理由推脱,不配合我进行下一步银行评估和过户等手续,甚至不接我和中介的电话,由于中介不了解其工作单位具体地址,我现在无法与其进行有效沟通,如我现在想起诉请问怎么做才能使我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我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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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想继续购房且合同无违法情形,可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要求赔偿因其迟延履行给你造成的租金损失等。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如不想继续购房,可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损失主要为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房屋差价等,损失确认由法院指定专门机构进行评估或鉴定,相关法规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第9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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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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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有问题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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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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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法联系对方通知限期办理手续,到期不办理的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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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