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6月在朝阳区租赁一处门市 当时签订协议时房主说有房证 可我在装修营业期间向房主索要房证复印件去办理工商执照时 房主一再的推脱没时间 最终在我的一再要求下 给了我一份房证复印件 我在区工商局办理执照时被告知是假的 办理不了 我签订的合同期限是五年 合同中规定由我装修 合同期满装修归房主所有 在租赁期间 房主保证我生产用电 房租我按时交纳 可自从今年4月房主给我假房证办理不了工商执照开始 房主就不断的说我拖欠房费 找人威胁 断电 锁门等等手段骚扰 让我搬出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我想提起诉讼 请问以什么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