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几天前把自己名下唯一一套公产房卖啦,收定金5000元。没过2天,老婆知道啦。不同意我卖,我急忙通知买方。说不卖啦,但他要求我双倍返还定金。请问如果到法院我会输这场官司吗,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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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买卖”公产房是不合法的,你们之间的合同因违法而无效。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应各自把从对方处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无须双倍返还。
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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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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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私下出售公产房,所签定的协效无效,你应退还定金但无需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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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买下产权再卖给对方呢,还是直接把使用权卖给对方,前一种情况合同有效,后一种情况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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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