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0岁, 2008年年初,认识了某女士,也是离异,38岁,当时我们认识后感觉彼此挺合适,经过两个多月的接触和了解后,开始同居了,我住在了她家,房子是她自己购买的商品房。坦白的讲,我们双方都是抱着结婚的目的,想重新开始新的生活,经过商量,我投入8万元,她投入4万元,一共12万元左右,又重新装修了一下房子,购买了一些新家具和电器等......
但是,有些事情就是事与愿违,随着时间的流逝和不断的了解,彼此之间经常吵架,感情慢慢出现了裂痕,最后双方同意分手,于2008年8月份分手,半年的恋情就此结束了......
我是工薪阶层,感情和缘分既然结束了,我想要回我投入的8万元,但是她却以没钱或者什么精神损失为由,拒绝退回本属于我的个人财产,我想,8万元对我来说不是个小数目,而她是做生意的,自己有房有车,却这么无情无义,协商是无效了,既然这样,我想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我想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我有权追回自己的个人财产吗?如果可以,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请告诉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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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权要回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但必须收集你投入8万元的证据;
2、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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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证据非常重要,有了证据就好办多了,你可以和她心平气和的谈一次,注意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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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积极寻找证据,然后起诉要求返还,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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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但要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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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积极收集能证明你投入了8万元的证据,然后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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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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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