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我在09年8月刚和外地女子结婚,婚后3天她就回了老家福建。现在又到厦门工作了。至今不在一起居住,我多次要求她到上海生活,但遭到拒绝,因此我现在准备协议离婚,但是她又不同意。现在就一直这样拖着。可是过一段时间我家可能有房子动迁的问题,如果这样的话,到时离婚她是不是有权分我的房产和财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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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无权分割你的财产,不用担心。
你们09年8月刚结婚,动迁的房产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用分割。
协议离婚时,除非你本人愿意分给她一部分财产,否则,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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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够提供对方并未和你一起居住的证据,对方不能得到补偿。
如果拆迁按照户口或者已经计算对方为安置人口,拆迁款由拆迁公司支付,你可以分割一部分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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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财产,她无权分割。建议尽早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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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款是因为婚前财产所得对价,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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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建议尽快解决离婚事宜,不然婚后所得房产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的话要依法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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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