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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烟台一共公司工作四年,要求多次也未签合同交保险,最近公司要和我签合同但是要从现在签,从现在开始交保险,并且说要是我去投诉的话,公司就和我玩两年,看我能不能拖得起。并且我们周六还上班,我该怎么做啊,去劳动仲裁要多长时间啊。我都可以得到什么补偿啊。谢谢

劳动纠纷
2009-12-01 17:34:4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1、关于劳动仲裁要多长时间的问题,依照法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关于可以得到什么补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或者你无法容忍该违法行为,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呵呵,用人单位这种情况是很多的。。。。。。。
    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来主张权利。。。。。。
    索要双薪,补交保险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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