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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幼儿园与兴趣班的老板签订合同,要兴趣班教幼儿园里的孩子们学滑轮,而这位老板并没有自己的职员,于是就在外面聘请两位教练来教这些孩子,并从中扣取一定的费用.但这位老板并没有跟外面的教练签订什么合同或者口头协议,在教小孩子学滑轮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些磕磕碰碰的小事故.那这次有个孩子的手给摔骨折了,孩子的家长要求兴趣班赔偿他家孩子一千万元的医疗费,兴趣班的老板当然不愿意,就请来律师准备打官司.但是呢,这兴趣班的老板从外面聘请来的两名教练的其中一名教练教孩子过程中受的伤,与我朋友并没有任何关系,但这位老板也要他承担全部责任,并扣除他们的全部工资.直至官司结束.那老板当然不愿意出这笔钱了,就提前扣除他请来的两名教练的全部工资.我的朋友当然不愿意了,因为他并没有去教另个班 ,为何要让他来承担这些责任呢??我就想问下,这位老板是否有权利扣除另个没有出事故的教练的全部工资呢? 那我朋友应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是吗?申请兴趣班的老板对他们这种无理的要求.

合同纠纷
2009-11-28 08: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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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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