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刚找到份快销品的工作,工作不到一个月,这两天知道公司有个规定,就是经销商退货,货款的70%要从业务工资里扣除.我负责的区域有个经销商要退14000多的货,而货是5月份生产的矿泉水,因为最近是淡季,所以销售不出去.如果按70%的比例,就要赔付1万多的工资.我前面有个业务干了20天就辞职了,估计也是被这个吓跑了.可是,这个货发出去的时候我没来公司,而且也不是我出了这么多的货,但货卖不出去了.现在这个经销商说不退货,就不再上货,我也没办法完成我的业绩.请问,我应该承担这个惩罚吗?我怎样在能保住工作的基础上保护自己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