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月前晚下班时被一辆面包车撞成左腿胫腓骨骨折,住院手术用去2万多元,明年还得2次手术。社保局已认定我为工伤,交警部门认定我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住院期间肇事司机一直未曾给予赔付,现在我想通过上诉解决。请问律师,我这官司该如何打?就工伤理赔这块,赔付的钱款是由谁出呢?是否一定要通过上诉理赔呢?(因为我的单位是亲戚办的,平时关系很好,碍于情面不想让单位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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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先垫一部分,同时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起诉至法院。工伤这一块有一部分是社保出,有较大一部分由单位出,如果不想让单位理赔,要么继续在单位做,要么自己承担。一般来说这些理赔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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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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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本人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待遇由社保支付;
2、既然碍于情面,建议可直接找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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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准备好证据和诉状,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起诉至法院。
关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可以得到双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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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