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7年我的一位同学替她朋友买车,没有找到买主将车还给他朋友,结果她朋友不但不要车还以两人关系相威胁,迫使我朋友打下一张28万的车款欠条,后来朋友付给她6万(三万有收条,三万没有),她还不满足,和她老公多次到单位要账,朋友与2008年以敲诈勒索将其告至当地公安机关,由于事发过程中无第三者,因此无法立案。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到车管所调查发现,此车与原始购车发票及档案不符,疑为走私套牌车。经物件部门评估此车值五万元。今年11月此人已买卖纠纷将我朋友及他前妻告至法院要求归还剩余车款及诉讼费。我朋友咨询有关法官和律师均称不管此车是否属于走私车,双方已构成买卖关系,估计要输。请问是否属于欺诈,他们这种债务关系是否成立,走私车买卖是否因车管所的关系受法律保护?请律师予以答复!谢谢!急盼!

债权债务
2009-11-23 12:57: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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