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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对抵押物房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房屋,抵押物约定不明,是否是不存在有关抵押条款或抵押条款不成立?

债权债务
2009-11-23 12:16: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六条,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因此,根据您的描述,合同中对抵押财产约定不明确,如果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无法确定抵押物,抵押不成立。并且抵押合同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合同不生效。
    希望您能顺利解决纠纷。
  • 不动产抵押不登记的不产生抵押权的效力,即不产生物权效力。
  • 存在有效约定,是否实现抵押权是另外问题
  • 你们的抵押合同条款已经存在而且成立,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抵押物约定不明,可以依法确定对方的合同表示的具体真实意思,即其如果只有一处房屋,就可以推定其就是以该处房屋进行的抵押;如果其有两处及以上,可以让其确定是哪一处。但是你们显然没有依法进行抵押权登记,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看来你要实现该抵押权是存在一定难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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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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