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向其朋友借了20万元,两人签了以我朋友的房子为抵押的借款合同,在合同约定清偿日期未到,他朋友因为急需钱而我朋友又没有那么多现金,他就将该房卖给了甲。请问抵押权人的行为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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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急需资金而抵押人又无法还款,如果抵押权人的行为经过了抵押人的同意可认定该行为有效,不然就无效。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实施变卖受偿是在债务到期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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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的清偿期未到,抵押权人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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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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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没说清,详细请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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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未期,行为无效,如有疑问请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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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的行为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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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是否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若无,抵押合同无效。2、清偿日未到,该房仍在抵押期间,买房人甲过户也存在困难,抵押权人的行为违背合同约定期限将房屋卖与甲,其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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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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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在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前,不能处分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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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