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系乙公司的一名空调维修工,因一日公司总裁丙的指示前往其好友丁家维修家庭空调,与丁结识,遂与丁私下多次合作承接了不少空调安装维修项目。丙虽然知情,但碍于朋友之面未与甲解除劳动合同。
在一次由丁总包、乙公司分包的合作项目(该合作项目合同中有明确有效的仲裁条款)施工期间,由于甲本人操作失误,从五楼空调外机处坠落,造成几级伤残。
出事后,甲发现自己与乙公司的劳动合同期已届满2月有余,于是想与丁协商通过仲裁解决相关赔偿事宜。
劳动仲裁和商事仲裁是否都可用,哪种更好,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