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我现在居住的房子是我父亲出钱买的,但是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前几天我父亲跟我还有我母亲签署了一个协议,内容是:我为了把户口由集体户口变成居民户口,房产证上添的是我的名字,但钱是我父亲出的,所以我父亲和我母亲有全产权,我只有居住权。这样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以后如果发上纠纷,是否可以作为房产过户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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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证明你父亲是实际产权人,他以后可以要求你把房屋过户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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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你的签字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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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订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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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产权登记准,协议书不改变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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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你!协议只能证明钱是你父亲出的,也就是你欠你父亲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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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归你,你父亲对你享有债权。你不到场你父亲无法把房屋产权证过户到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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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在场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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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