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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0月8号在本地应聘一家酒类公司促销员,这家公司是厦门公司的办事处,我10月10号上班,办事处负责人隔几天才问我说促销主管有没有打电话给我,我说没有,后来才知道促销员都必须经过厦门公司的促销主管面试才可以正式上班,直到第10天主管才打电话给我说先暂停,她要过来本地培训还有面试,可能因为忙没来,但办事处的人坚持让我先上班,并说一切事情都由他解决,直到第21天开会,那个主管还是没跟我说我被录用只叫我等待通知,还说没有收到办事处传发的个人简历,也没让我上班也不知道我在上班,这样工资就是谁让我上班就和谁拿,那天她说要帮我申请一下名额,看能不能申请下来。可我等了5天都没消息,负责人就让我不要上班。 现在名额申请不下来,主管说是没有收到简历也没有让我去上班,就不是公司的员工,如果要工资的话只能跟办事处的人要,是他们让我去上的班,但这边办事处的人坚持说有发简历并把责任推到主管身上。现在要不到工资,该怎么办,难道白做27天的工吗?工资该由谁付?

民事相关
2009-11-22 16:27: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办事处是厦门公司的一个办事机构,其招用工作人员在法律上被视为是厦门公司的行为,故办事处的人安排你在办事处上班应当视为你已经与厦门公司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厦门公司应当为你支付工资,至于主管和办事处之间的互相推诿,那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问题,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建议你保留被安排在办事处上班的相关证据,如果还不给工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 办事处是厦门公司的一个办事机构,其招用工作人员在法律上被视为是厦门公司的行为,故办事处的人安排你在办事处上班应当视为你已经与厦门公司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厦门公司应当为你支付工资,至于主管和办事处之间的互相推诿,那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问题,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建议你保留被安排在办事处上班的相关证据,如果还不给工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 j建议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