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河南*公司业务员在送货的途中出了车祸肇事车辆逃逸车祸导致我右上肢下肢多出骨折神经损伤经鉴定为工伤四级花去十多万医疗费 没办法我拿着公司给我的法人委托书税票及一些资料起诉了公司 今年4月8号立的案6月9号开的庭 在开庭前一个月或开庭当天公司从未向法院提出做法人委托书的公章鉴定 而开过庭已经长达3个月突然要做公章鉴定 我怕他们从中做鬼已超出举证期为由不同意做鉴定并以书面递交法院 而法院在我们不同意的情况下硬是给做了鉴定 并且现在从立案至今已有6个月法院仍不下判决书 请问下我该怎么做 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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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清楚工伤案件为什么没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争议仲裁而直接到法院。如果作为证据的委托书你是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给法院的,法院现在的做法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超过举证期限会导致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就是证据失去证明的效力,作为你从理论上讲可以不同意质证,但你选择这么做也是有风险的,建议你根据鉴定结论,在律师的指导下采取相应的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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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时间不及入审限。具体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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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法院尽快判决。不过鉴定时间不在审理期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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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程序违法,若判决你不服,可上诉。现在当务之急要和法院沟通,不知你是否请了律师?从你叙述来看,你对法律很熟悉的,但实际操作又是另回事。咨询仍不能解除你的疑问,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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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为什么不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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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