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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在一次同事的结婚宴会上,被同事骂了一句。而我与这个同事,以往相处很好。为了解开同事间的矛盾,以便事后和睦相处,事后找了他老婆沟通(在她家门口),想与她解释开工作上的误解。但他从家中出来(他喝了很多酒,牙齿本来就很不好)与我理论,让他老婆不要与我沟通,以至于我进了他家,我让他坐下,他不坐并抓着我的双手,后来我用力将他按在椅子上,但椅子有点儿偏,他坐在了地上。我看他实在没有与我沟通的诚意,就乘他松手的时机离开了他家,他追我到他家门口要打我,我就找他家邻居帮我用脚抵住他家的门。事后他的门牙掉了几颗,也不知他是(喝了很多酒)自己碰伤的还是他坐地时磕的。事后他说是我打的,但没有证据.在医院与医生说也是自己磕掉的.却向我要10000元赔偿。如果我想处好,给他分担一些责任,协议书怎么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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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8 20:24: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