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大连人,他老婆和他离婚了,留下一个孩子,2009年10月他被老板雇佣做计件工,前几天在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请问他的老板要赔偿吗?大连市非因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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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非因公死亡是不存在赔偿的,即使在正常单位工作,也只能叫视为工亡,给与56个月平均工资的补偿。现在,你可以考虑要求老板给与适当的补偿,建议数额不要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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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根据工伤认定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看其是否构成工伤,不构成工伤,职工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 2 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 1 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 6 个月;供养 2 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 9 个月;供养 3 人或 3 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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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能否构成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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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订了雇佣合同或者已经确定是雇佣关系的话老板是没有赔偿义务的.如果认定是劳动关系,单位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得是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而且他本人不占事故主要责任单位才承担赔偿责任.大连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也分城镇和农村的,看这个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有不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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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下班途中,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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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