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师 我有一个法院的2009年9月20日(送达日期是10月中旬,我们的起诉日期是在今年的3月份,送达后双方都没有上诉)优先购买权判决书 判决是这样的头一条 是原告(也就是我本人)有优先购买权。判被告与第三人的所签订的买卖房屋合同无效。 我的问题是我和被告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是一年,而且马上就到期了,可是优先购买权和其他的诉讼请求判决后,还未执行,(我们也找了法院要求执行,可审判长说执行不了)因判决为执行,被告通知我要在合同到期时返回该房屋,因而我拒绝返回该房屋;并将该房屋的 门到期后就锁上。请问这样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急 急 很着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