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一家手袋厂工作,因为学历低,不懂得签订合同可以维护自身权益。在厂里工作了两年多,我没有和工厂签订任何合同。现在听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一定要约定的,是这样的吗?我找厂里老板要求签订合同,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但老板不同意。请问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未约定,怎样维权?请律师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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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作时间未约定可按的实发工资来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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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公司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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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可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一般未约定的,按实际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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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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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实际收入算,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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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你所述的情形,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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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