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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个月4000元工资,公司应否补偿几个月?谢谢!

民事相关
2009-11-13 09:20:1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从2008年2月起最长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2、你还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如果协商解除,除前述双倍工资差额外,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n+1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违法解除,你可以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n的赔偿金。
    以上,仅供参考。
  • 未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差额,超过1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是合法裁员,可以要求工作1年1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非法解除,可以要求按工龄计算1年2个月的双倍赔偿金。
  • 你可以得到08年2月至今的一倍工资和双倍经济补偿金,还有代通金。
  •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从2008年2月起的双倍工资,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然,你需要取得足够的证据支持。
  • 可要求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 双倍工资和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因为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对你来说最为重要的就是举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来电
  • 自2008年2月起公司应当支付你双倍工资做补偿
  •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从2008年2月至2009年1月的双倍工资。如果是非法解除,可以要求按工龄计算1年2个月的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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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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