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劳动仲裁调解了,我的要求是补缴保险和支付周六加班费,不过仲裁的人说他们不受理不支持加班费的问题,还说我还没有辞职就告单位 对我 不利,而且仲裁说他们受理的案件只能往前推一年,说要是开庭会驳回我的申请,那我以后就没办法申请了。我想问一下仲裁的说法都合理吗?
还有 仲裁才的人说 我以未缴纳保险为由主动辞职 不能给我经济补偿金 还说如果我辞职了就更没办法要求单位给我补缴社保了 说我没有证据 我应该怎么办呢 紧急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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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如果在职,不受一年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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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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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了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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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作陈述不合法,对仲裁不服可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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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