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进工厂务工一个月后,由于机器原因将手及胳膊弄成二级伤残,但是因为刚进工厂所以并没有签一定的劳动合同,更没有入劳动保险,那再这样的情况下,工厂应该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我们又能享受怎样的待遇呢?
现在厂里给与的答复只是给包住院费的百分之多少。是否合理呢?我查过工伤赔偿标准,是否也应该按照工伤法颁布的那样来赔偿呢?希望有关法律界的人士能给与一定的帮助,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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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的朋友在要求厂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厂方不予申请的,您朋友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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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尽快取证,证明你们的工作关系和在工作时间出事的证明,赔偿是以后的事。工伤认定时间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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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属工伤,建议尽快申请工伤认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自己办不了,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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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