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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之前公司没有为我缴纳社会保险,现在我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不可以要求公司为我补交2008年之前的社会保险

其它综合
2010-10-14 21:14:3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和公司协商,不成的话再申请劳动仲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但最高院和多个省、自治区的高院的司法解释都或明或暗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而未予办理,或用人单位拖欠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为此起诉的,不予受理。理由是__社会保险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委员会似乎也和法院达成了某种默契,许多地方的仲裁委对于社会保险争议也不受理。

    但不管现实是怎么样的,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施行以后,我们可以明确一点,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依法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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