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要购买一个二手房,其房款还未打清。房子总价13.8万元,需付8万,其余的为贷款。房主的意思是我们付他8万然后接着他的房款打,因房款没打完,房本名字无法更换,他说把所有购房时的手续全给我们,还出示他的工作单位证明,剩下的问题到公证处公证,因为考虑到我的风险太大,所以想咨询一下:他给我那些所谓的手续等有用吗?这样的情况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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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才能真正安全.建议让其先还完全部贷款,你再把钱给他,然后办理过户不也可以吗?这样更安全.将来你替他还房贷,还是他的名字,究竟谁还的不好说清吧?再者,今后房子再涨价,如其返悔,你再做好协议也没用呀?公证也不能证明房屋所有权转移!只能证明合同有效.但不公证,在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下,合同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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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