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一个小的加工厂,我的客户欠我七万多块的货款,一直收不到,就在08年6,7月份的时候找了一家追债款的公司,在08年11月份帮我收回六万支票(支票上的公章不是我的客户公司名称)一万现金,支票给我了,现金追债公司拿走了,最后发现支票上有一个字写错了,进不了帐。我找过我的客户,他们开始承认是他们付的,后来去换时他们就不承认了,我再找追债公司,他们连电话也不接了,我按支票上的公司名称在网上查找,又找到了开支票的这家公司,公司上的名全部能对上,但打电话过去,他们说没有开过六万的支票,一年过去了,我却只能望着这张支票发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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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开了支票未能进帐可直接诉讼。但最好到银行开张不能进帐的书面证明。
本律师为东莞市妇女维权站志愿者,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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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不找律师,去找所谓的“追债公司”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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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客户还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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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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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追回货款,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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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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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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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支票没有问题,也已经过了兑换期,建议再起诉对方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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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