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我所在公司和监理公司签定8万元的建理工程合同,07年1月按合同应付4万元监理费,但当时公司帐上没钱,我处于过年考虑。自己垫付了2万元给监理公司,并说好待来年我所在公司和监理公司结清后还给我,但07年8月我从当时的公司离开了,就一直和监理公司索要2万元费用,但监理公司一直以原公司合同款未付拒绝支付给我,最近监理单位和原公司已经结清款项,但他们没按合同是在一起协商后双方以6万元结清了合同款,现在监理公司以这个理由还是拒绝偿还我的2万元!我想知道我现在可以要回我的钱吗?我该怎么办?
附:当时的2万元收条内容:
收条
今收到某某(我的名字)工程监理款2万元正。
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