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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算买二手房屋,看了一个,第二天就交了1000元订金,但是后来得知房子价钱相当不合理,所以想要回自己的钱。手里有一个当时的协议,只写了交了订金1000元,约束我一周之内交齐房款,其他的就基本没有什么了。现在房主告诉我不给,要不就告他。我其实很气愤,我很快就告诉他不打算买了,现在已经很久了,不知道怎么办,能帮我吗??

民事相关
2005-11-03 21:18: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