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我丈夫为老大,为表示孝义,丈夫决定给婆婆以婆婆名义购买一处楼房,价值二十多万,好让她安度晚年,我想问一下,万一婆婆不在了,房产其他子女是否也有继承权,是我和丈夫共同操办的房产,怎样才能证明房屋以后归我们所有?免得以后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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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登记的老人的产权,则老人去世后,其他继承人可以参与继承。你们自己出钱可以登记为你自己的产权,无偿给老人居住,老人去世后你们可以自行处理该房产,其他人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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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既然赠与房屋给你婆婆,那么你婆婆当然取得房屋所有权,等老人去世以后,房子就是遗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如果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
没有遗嘱,就是法定继承。各个子女均有继承权。
所以,建议让老人立一个遗嘱,确定其死后房子由你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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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