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7月尾买了一套二手房,交了1万元的定金,并注明在2009年的12月15日之前交房,如果到时没能交房就反租给业主,后来我们就去银行搞按揭,去银行签字当天只有业主一个人前来,因为他老婆上班所以没时间过来,而且我们在签字时手续也不完整,因为业主的房产证是旧的所以银行不给办按揭,需要换了新的房产证以后才能按揭,但是在银行需要签的合约我们都签了,只差业主的老婆一个人没签,我们约好新的房产证出来以后再一起办理,前几天业主拿到了新的房产证,但他说不想买了,他只能退回定金1万元还有另外补我们5千元,中介公司那里他出1千元
业主方违约我们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业主方也不守承诺,怎么可以收了定金之后反悔,而且还相隔那么长时间,为了那房子我们没少花心思,总不能他说不想卖了,就花5千块钱就打发我们就了事了吧!
再说房价有升就有降,那我们买的时候多少就是多少的么,不能房价一涨你业主就可以违约,那也办不道德了,这世界也太没理,不过我们现在也找不到什么办法了,求求大家帮帮忙想想办法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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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要求违约金,建议请律师协助你处理,争取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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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要求:1、双倍返还定金。2、赔偿你的损失。3、你的损失包括房屋涨价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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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判断,得赶紧采取行动,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赔偿违约金、差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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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