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目前经济形势比较恶劣,公司在这个情况下想进行不赔偿的裁员。做法是:公司发通知给个人,要求你待岗,待遇分两种--每天上班,680元/月;每个月报道一次300元/月(待岗的待遇公司只是给你说,没有下任何文件)。要不转岗,转到一个你并不专长或者喜欢的岗位,达到你自己递交辞职报告走人而公司免予赔偿的目的。 我的情况是在公司工作近5年,原来工资4000元,目前遭遇这种情况。我想通过仲裁或者司法途径解除劳动关系获得赔偿,我想请以位律师帮我处理这件事情,我需要准备那些资料,我索赔的胜算有多大?

合同纠纷
2008-12-19 14:11: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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