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先生,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第一:我公司拖欠全体员工工资,从2009年2月起到2009年6月15止,这段期间的工资,公司都没有给我们发放。目前公司已停止营业,我们同事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我们担心该公司在这段时间偷偷把公司注销掉,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就失去维权对象了,我们怎样才能阻止法人注销公司的逃避行为呢?
第二:该公司的工商查询信息是,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还有50万元未收资本。如果该公司法人把公司注销或破产的话,该公司法人是否有责任拿出50万元补上,来给员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呢?
第三:我们怀疑该公司法人有抽逃注册资本的嫌疑,我们该如何收集证据,以及如何举报?
求教专业人士,请您帮我们解决这些疑问,不胜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