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2年公司开业就进入公司的,公司用工合同是每年签订的一次,期限是一年的,但今年3月份先好后,到了5月份人事说3月签的合同打印文字上有些错误,要重新签一次,因为在这里做了7年了,我也没有在意什么,就签了。但这个月月头听说我们公司要关掉了,去人事部一问说用工合同已经到期了,这才明白,其实5月份重签是改了用工期限,因为没有想到会关厂,所以大意了,而且我们这里平时工资发的不高,因为年底还要发奖金的,但现在12月关厂的话,奖金都有可能不发了,那我这一年不是白干了,我想咨询一下我能拿到奖金吗?还有关厂我能得到补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