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乡镇一栋五层楼房,老公把一楼卖了,房款总共是九万一千元,只付了四万。我没同意也没签子;我能把房子收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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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共有财产,未征求另一方同意,买卖协议无效。你可以收回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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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是善意第三人,其肯定认为夫妻任何一方均有权处分其房产。
法律为了保护交易安全,肯定善意取得,买房者得到所有权。
除非你有证据证明第三人知道你们夫妻之间关于共同财产的约定(比如,处分房子须经两人同意之类),可以申请买卖合同撤销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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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形下有可能构成表见代理,无权收回,如对方明知你不同意仍购买则可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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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