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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下班回来,正好碰到对面邻居的狗在走廊乱叫(她家的狗经常在走廊里面乱叫,没有拴),就对门的阿姨(大概45岁左右)说:“让她把狗管一下,这样很扰民。”那位阿姨和她女儿就立刻过来冲我男朋友大吵,并说我男朋友踢她的狗,我就把我男朋友拉进屋里,并把房门关上。但是那个女的一直踹我家门,我男朋友就去开门,就质问她(那个女儿,大概28岁左右)为什么踹门,在质问的同时就不经意的带出了几个脏字。那个女的便说我男朋友是在骂她妈,所以这对母女就扑过来打我男朋友(在这个过程中我男朋友确实没有出手)。最后打110.以上过程都是她们闯入我家里面进行的。 然后警察就把我们带到派出所,在率口供的过程中,那位阿姨突然晕倒了,她们诬赖我们说是我们打了阿姨,让我们赔偿。现在她们在医院,医生说是血压高,但是她没有出院,还在观察已经过了38小时了,医院目前也没有得出结果。 我现在心理面很难受,不知道应不应该赔偿她们。我们确实没有碰那位阿姨。

民事相关
2009-10-19 11: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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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