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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8月31日在一家医药公司广州办事处填了员工登记表。9月1号安排到广州一药店做实习生,9月17号开始正式调到另一药店做促销员。10月10日经医生检查、照X光、得结果是腰椎L5骨质增生,不能长时间久站。10月12日我写了辞职信,公司片长答应15日找人来交接,我又跟药店店长说了此事,我坚持工作到15日交接。但现在公司组长要我做到有人来接才走。我想请问:我能跟公司说上完16日的班,就不再上班吗?

劳动纠纷
2009-10-16 01:48: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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