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于2005年离婚,离婚原因,父亲有第三者何某,造成家庭不和。离婚协议上他本人注明房产归我母亲所有。他与第三者何某2008年10月结婚,现09年中风严重住院2次,何某现起诉我母亲称在离婚时我的父亲是意识不清醒的状态下离婚,所判房产无效,现想分割我母亲的房产。
现对方何某手上有2008年3月带我父亲去精神病医院诊断的病例,和我父亲单位据何某提供的病例所开具的证明我父亲精神障碍待查的证明,以及县医院09年出具的病情证明。
我方认为05年离婚时我的父亲是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而且对方出具的资料都是离婚后所提供的。
请我各位律师,何某上诉控告我母亲这个案子,最终谁会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